林见鹿自知自己最近这几天里从港港出发,一路辗转往阿美利加飞,作息什么的,实在是一塌糊涂,所以有点不确定睡了有多久。
有心想去床头柜上抓过手表来看看,才刚一动,身边的俞飞泓就哼唧一声,一下子就抱得更紧了——身体的感知慢慢恢复,这才渐渐意识到,自己正处在脂粉窝里,一左一右两个,几乎完美地把自己卡在中间。
两条丰腻的大长腿,左边一条、右边一条,就那么正好地搭在自己两条腿上。两条滑软的胳膊,一条搭在锁骨下方,差一点儿就要锁喉,还有一条则落在胸口下方——嗯,还好了,没被俞飞泓趴一夜。
都睡得正香。
房间里自然是漆黑一片,但窗帘没有丝毫的透光,可见天应该还没亮。
“唔……”
以一种很隐蔽的姿势,勉强算是伸了个懒腰。
还好,感觉上精神已经饱足,应该还是睡够了的,于是就决定不再赖床,直接起来——把这边的搂过来,亲一口,又把那边的搂过来,也亲一口,两个人都有反应,腻腻地哼唧了几声,然后又各自睡去。
嗯,昨天晚上还是稍微费了点精神的,主要是一开始俞飞泓有点小抗拒。
但其实,真的玩起来,到后来她反倒要比王组贤嗨皮得多。
至于王组贤,别看她一贯以来给人的印象,总是偏冷艳一些的,尽管长了一双相当勾魂的狐狸眼,给人的感觉却并不狐媚或娇软,甚至在阿美利加红起来之后,连这边的娱乐圈、时尚圈,也认为她身上有一种东方女性少见的现代独立气质——但其实,她却一贯都是最乖的那一挂,当初很容易地就被林见鹿拉进了关芝琳和梁泳琪中间,反倒林清霞,是后来再后来了。
而俞飞泓就比王组贤要更矫情、更清高一点——但是,借用后世的一句话,她其实也更反差一点。
从两具温软滑腻的身体中间抽身、钻出被窝,洗漱、蹲坑,然后拉开衣柜,简单穿了一身运动服,转身就上了三楼的天台——出乎意料,居然下起雨来了。
三楼有个100平左右的大休息室,一半可以封闭,另一半则是半敞开式,再外面则是硕大的天台,有环绕整个天台的120米跑步道,尽头处有直升机停机坪。
林见鹿本来是想上来跑步的。
推开休息室的门走出去,没有开灯,远处是曼哈顿的夜空,透着一抹浮亮,雨丝连绵不绝落下,远远近近的大厦里,还有的是彻夜未熄的灯光,朦胧夜雨中,警笛声从不知道哪个方位传来,响彻夜空——嗯,一瞬间就觉得,这很纽约。
神马哥谭,神马罪恶之城,那都不是创作,是特么写实。
林见鹿笑了笑,仰头看了看这不大不小的雨,直接迈步就跑入了雨中——雨中跑步,别有一番感觉。
结果跑完步冲个澡,才想起来回去卧室拿手表,顺势看了一眼,居然还不到四点——草!才睡了满打满算不到三个小时!
…………
深夜,一个人坐进了书房。
打开一直以来都基本随身携带的密码箱,掏出几个大本子来,开始翻检。
嗯,答应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今年至少要先录一首单曲出来,但其实选曲已经不止局限于什么单曲不单曲了,要选就把下张专辑选出来。
还是暂定十五首好了。
摇滚、说唱、R&B、成人抒情、青少年流行、电子舞曲……最基本的几个类别,还是老规矩,都要照顾到,只不过实在是不记得它们当初的成绩表现了,只能是像第一张专辑那样,完全凭借着自己的喜好来选——不过,能在2013年之后传到自己这样一个中国人的耳朵里的,是肯定都红过的就是了。
啊……《Crawling》,林肯公园出道了没有啊?这首歌被创作出来没有?
算了,这首歌喜欢是真的蛮喜欢,但是太撕裂感了,自己的上张专辑选曲,貌似曲风混杂,但其实经过细心的调整的,在整个的唱腔上来说,还是有过一丢丢的小统一,这首歌如果拿进来,就有点“突破”了。
嗯,备选吧!
啊,《Thank-You》,特别暖的一首小歌,应该也是还没有上市发行,上辈子一直都好喜欢,甚至埃米纳姆利用这首歌做的二创,也特别有意思。
对,如果做《Thank-You》,那么就还可以自己搞二创,再把《Stan》做出来。
另外的话,如果自己告诉某个女孩子,这首歌是为她写的,唱给她听,Emmmm……至少是像苏菲·玛索这种文艺女青年,大概是扛不住的。
想到这里,林见鹿不由得挑了挑眉毛——草,老子过去好像还从来都没用写歌这个事儿泡过妞,好蠢啊!这玩意儿对女孩子的杀伤力,可是强大之极的!
不过再想想,老子哪里泡过妞啊,不都是被人家泡!
就一个小姨太,勉强算是自己泡到手的好了,但其实也是半推半就,那时候的小姨太,连一句小调戏都扛不住,满脸通红,现在的小姨太,已经能光着屁股在自己身前自由来去,还很感兴趣地问,听说你在港港有一张特别大的床,你经常跟林清霞、关芝琳、梁泳琪你们好几个人一张床上睡——就算床够大,那么多人一起睡,能舒服吗?
嗯,埃米纳姆,好吧,《Rap-God》。
听说过去的一年里,阿美利加这边的说唱圈子,只要聊到自己,聊到《Lose-Yourself》,就会严重撕裂,一半对自己顶礼膜拜,一半对自己嗤之以鼻。
所以,要是把这首歌再录出来呢?
说唱之神,哈……
哦,对了,这首歌的开头的那段独白,好像是用了《V字仇杀队》的台词?记不太清楚了,当初应该还特意搜索过,却也照样不记得是用了原版台词,还是姆爷模仿那个风格写的台词了,不过,好像也无所谓,因为《V字仇杀队》应该还没上映,不,别说上映,估计连筹划阶段都还没开始呢!
印象中,那大约是快到2010年的电影了?
算了,实在想不起来了。
嗯,《Sold-Out》也不错。
对了,林肯公园的《In-The-End》还是可以用的,不那么撕裂。
梦龙乐队,《Bones》很好,《Natural》也很好——薅吧,薅完了,他们这些天才,肯定会有更优秀、更出色的作品拿出来!
《Price-Tag》这首歌,超捧女孩子,但暂时,在阿美利加这边,就还没有一个需要让自己那么去捧她的——嗯,忽然就又想到了小甜甜,嘿,原来出道前的小甜甜是那么一个土妞的形象!但她不需要自己捧,人家自己也会红的,而且是爆红,麦当娜之后,一个真正的全球偶像。
《Low》很好,加入。
《Worth-It》也比较能捧女孩子啊!
跟《Price-Tag》差不多,像这一类的作品,如果自己愿意以全球流行天王的身份去带、去硬捧,基本上能做到一首歌就让她红遍全球了吧?
三场走秀捧红一个王组贤,一部MV捧红一个俞飞泓,就这,她们还全都是中国人,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红了也只能勉强去挤时尚的赛道,而且愿意合作的品牌方,也大多都是看中对方身上代表的东方元素,有着借她们来丰富自己的全球代言形象的意思——这要是换个洋妞,还不更是一捧一个准!
一首歌够她们吃名气吃一辈子那种!
嗯,《I-See-Fire》特别好,而且特别有那种氛围感,这要是有什么欧美的史诗电影找我写歌就好了,咦,对了,《魔戒》开拍了没?
不过不开拍好像也无所谓,我是《魔戒》的读者啊,我看的是书,我是写给这部小说的就是了,宾果,就这么定了!
《The-Phoenix》,这首歌好,用了。
啊,我居然还特意把《Radio》这首歌抄下来过吗?不过再想想,歌其实还是蛮好的,算不得有多惊艳,但副歌阶段的抓耳,就毕竟是曾经在二十多年后的那个快节奏时代也杀出来过的,其实很牛。
短了点儿,抻到三分半到四分钟,倒是很不错。
《It’s-My-Life》很棒,恍惚记得,这首歌倒是比较早发行的了,不过再想想,无所谓,虽然欧美这边因为市场大、吃得饱的缘故,一张专辑的创作周期往往偏长,但接触日久就明白了,倒也不必把他们过于的神话了,大家都是搞定一张专辑,就忙着赚钱、巡演、喝酒、嗑、泡妞去了,要等喧嚣退去,这才会再次回归音乐创作,再捣鼓下张专辑——尤其摇滚圈和说唱圈!
所以,嗯,回头闲聊的时候,问问邦乔维乐队上张专辑是什么时候出的,大概就能猜出来,这首歌是不是已经被创作出来了——一年之内绝无可能,两年左右就有小风险会撞车,三年以上就放弃。
啊,终于到了贾斯丁比伯的专区了,这个要选一到两首……
《Love-Yourself》?
还是《What-Do-You-Mean?》?
…………
门忽然被咔哒一声推开。
某人探头看进来,于是林见鹿停下了手里的吉他——书房里也有钢琴,巨贵,但林见鹿自认自己钢琴弹得不算太好,远不如吉他的技术,所以很多时候都更愿意选吉他——是俞飞泓,“醒了?还是我吵到你们了?”
她摇摇头,推开门进来,“隔音很好,在卧室里根本听不见,走近点、快到门口才能听到一点点……在写新歌?”
她身上批了件薄如轻纱的睡衣,里面居然什么都没穿,昨晚睡的时候什么样子,现在就什么样子——林见鹿失笑,放下吉他站起身来,冲她展开了双臂。
她快步过来,被林见鹿一把抱住,脑袋埋进她耳后的头发里,深深地吸了口气,亲了一口,松开,她又问:“在写新歌?”
林见鹿点了点头,“差不多搞定了,之前也一直都在写,攒呗,不知不觉就攒够一张专辑了!”——她笑着,抬手,满眼爱慕地摸了摸林见鹿的脸,“我还以为你现在又是买电视台,又是拍电影的,已经不写歌了呢!”
林见鹿大言不惭,“嘁,写歌对我来说,是很难的事情吗?”
俞飞泓闻言不由得就笑起来,满眼迷恋。
抬起手腕看看时间,居然已经快七点了,“哦,你们也该起床了!”
俞飞泓又笑,“其实已经晚了!最近都要跑步,做各种训练,六点半就该起床!”,又笑着埋怨,“谁让你晚上非要那么折腾!耽误事儿!”
林见鹿笑,捧起她的小脸儿又亲一口,“要不要再折腾一下?”
她愣了一下,满脸惊讶,伸手摸了一下,越发惊愕,“大哥!你真的假的?昨天晚上刚刚……”
十几分钟之后,当王组贤推开门时,就看到了俞飞泓趴到钢琴上的一幕,让她不由得啼笑皆非,少见地开口嘲讽,“喂,你的矜持呢?”
俞飞泓一边憋了好几秒,才抓住一个缓冲的间隙,勉强喊,“关上门!”
…………
一整天都带着一丢丢的小小头痛。
主要是最近的作息实在有点混乱,身体强如林见鹿也没办法,只能等身体的生物钟调节到纽约模式才好些——睡不够,才会头痛。
但是问题不大。
见面,客套,签字,握手,拍照。
完全不影响工作。
一天就搞定了两家的签约,到了第二天,又见到了宝马的全球营销总监,当着无数的摄像机和照相机,签下了另外一份大合同。
四份了,仅仅只是今年可以入手的硬性的代言费,就已经高达5600万米刀!
然后,嗯,进摄影棚。
硬照要拍,后续还有广告片也要拍。
玛丽亚·凯莉几乎每天都要打电话来,不接又不好,接吧她又老是换着花样的示爱,聊起来就没个完,叫林见鹿也是多少有些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原来当一个堂堂DIVA真的放下身段来追求男人,竟也会那么豁得出去,那么赤裸裸,那么卑微,且那么肉麻。
林见鹿其实不介意跟前世那么喜欢的DIVA打个友谊炮,又更何况还是身材颜值仍处在绝对巅峰的超级花蝴蝶,他也早已不需要在意汤米·摩图拉的影响力,以及是否会对自己有恨意之类的——他已经彻底失势了,而且经由他现在这样子死缠烂打想多拿赔偿的一出闹出来,接下来估计不会有什么公司还愿意聘用他。
简单说,他的职业生涯结束了。
他自己肯定也明白,但是站到他的角度想一想,两三亿米刀一旦到手,还要什么职业生涯——混吃等死几辈子都够了!
但没了职业生涯,他充其量就是个富家翁而已了。
反倒是蛮可惜,离婚了,要是没离婚,DIVA还能加点夫目前的分。
苏菲·玛索又主动打来过一次电话,听到林见鹿似乎在摄影棚,感觉到他很忙,说话语速就下意识地开始变快,还是英语,却又一下子就带了点法语的飘摇味道,反倒让她一下子就平添许多风情——她的试镜失败了,但最近又打算去参加《007》的试镜,竞争一下邦女郎。
电话挂断前,这位被誉为法兰西玫瑰的大美女,既委婉又直接地表示,那天虽然是一次仓促的相遇,但是林见鹿的风度、气质,都让她沉迷不已,并且表示,如果哪天能够跟林见鹿一起吃饭,她会感觉很荣幸。
嗯,咱也不知道对于她、对于欧美这边来说,这算不算倒追了。
反正,比起当初排练时候的查理兹·塞隆,她这表现,其实还要更主动了些,但比之DIVA玛利亚·凯莉,她就又显得太过含蓄了。
期间还接到港港那边打来的电话,林见鹿人在纽约,忽然就在湾湾和港港,又上了一轮娱乐版头条——叶泉真最近在湾湾的一次采访中,忽然自爆她其实对女孩子更感兴趣,这本来已经多少有点炸裂,但她咖位一般,最近不怎么红,充其量也就算是个博出位的标新立异的话题而已,结果,这位话说一半的时候,忽然就话锋一转,对媒体坦白承认,“只有林见鹿那种,会让我愿意做回女孩子!”
嗯,一天之内,湾湾的媒体圈子就炸了。
第二天,港港的各路媒体就开始大规模跟上,报道她的这番言行。
而林见鹿则是完全莫名其妙的,就又直接窜上了头条——施楠生无奈地打电话过来道歉,讲那个女孩子快要失控了,她都有点后悔当初特意带着她向林见鹿求助。不过又还是婉转地解释,她其实很崇拜你,另外有点心直口快,大概率并不是要故意炒作什么,因为她最近根本就没有作品……巴拉巴拉!
嗯,又能说些什么呢?
管她蹭不蹭的,倒也算不上什么负面的新闻,能让一个其实喜欢女孩子的女孩子愿意为你做回女孩子,倒好像是还侧面印证了自己很有男性魅力——虽然自己也肯定不需要她的认可和背书。
嗯,总之,忙忙碌碌。
5月17日,依然是在摄影棚里,李雯倒是忽然跑来探班。
她最近在纽约这边折腾自己的第一张全原创英文专辑,据说挺忙,今天也是忙里偷闲特意过来探林见鹿的班。
没什么好说的,虽然之前林见鹿强硬地拒绝了赵明信想要自己带李雯出席三大音乐奖颁奖典礼的提议,不知道对方心里会不会有芥蒂,但至少在林见鹿这里,还是蛮希望这个女孩儿能在阿美利加取得成功的。
而看她的样子,亲昵依旧,崇拜依旧,一过来就主动替换了张爱嘉,又变成了小迷妹和小助理的样子,在这边陪着林见鹿拍广告片、一陪就是大半天,到了傍晚收工,林见鹿也就特意请她吃了顿晚饭、聊了聊。
然后,嗯,代言方面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林见鹿就又可以稍微松一口气,有了那么短暂的一天休息时间。
…………
“嘿,黛安!”
张爱嘉的介绍,帮黛安·克鲁格在纽约这边接了一个试用模特的活儿,三个月,六万刀,之于明星来说,不是什么高收入,而且辛苦,但是之于已经走投无路的一个小演员、小模特来说,就又可以让黛安·克鲁格在阿美利加继续再待至少三个月,于是她很愉快地就跑到纽约来工作。
这女孩儿挺聪明,过来待了没几天,拼命拍张爱嘉的马屁,一再表示想要把经纪约签到张爱嘉的那间小经纪公司里去,张爱嘉反倒有点犹豫,因为黛安·克鲁格的志向是去好莱坞闯荡、拍电影,但张爱嘉自身在电影圈的人脉其实有限。
她现在勉强打开了人脉的,其实只有一个时尚圈。
但是黛安·克鲁格对她穷追不舍,而且这女孩儿的颜值,乃至身上所展露出来的一些特质,就还是让张爱嘉对她有些看好。
“林!哦,上帝!林!”
她激动到不行,本来只是礼貌性的拥抱,她却抱住了就不肯松开了,等到松开时,已经红了眼眶,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演技,但是无所谓了,林见鹿抬手帮她擦擦眼泪,“卡木昂,哈尼,看见我那么伤心吗?”
德国妞儿噗嗤一声笑出来,“哦,NO,你知道的,我太激动了!”
又说:“你不知道我当时接到你的电话的时候在做什么,我正犹豫要不要打电话回家,让我的爸爸给我汇一点钱过来,哪怕一百米刀,因为要回伦敦,我还差40米刀买机票的钱!哦,但是你,林,谢谢!谢谢你!你的经纪人爱嘉真的太棒了,她是个好人,马上给我安排了工作,让我又可以在阿美利加生活下去!”
嗯,差不多可以确定,眼泪是真的,感激也是真的了。
原因很简单,这女孩儿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太有演技的类型,至少是不至于演技好到这种程度——于是又把她轻轻地拥入怀中,“卡木昂,哈尼,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你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嗯,中央公园的顶级餐厅,高级的餐位,一顿晚餐吃掉了德国妞儿半个月的工资,然后顺理成章的,林见鹿把她带回了张爱嘉自己在纽约租来的住所。
酒店不行,很不安全。
黛安·克鲁格住的那种单身公寓更不可能,不是一年多以前猫在纽约录音那时候了,那时候在西方世界毫无知名度,堪称不名一文,跟陈虹在她的个人公寓里啪啪啪大战,也最多就是邻居会投诉一下,现在再去那种地方,林见鹿甚至都不敢确定,会不会某个忽然擦身而过的邻居,下一刻就会把自己的消息给卖掉,甚至,嗯,抢你一下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
但直接带回家又有点不合适。
所以喽,把张爱嘉赶走,我要用你的房子炮个妞!
不走也无所谓,在隔壁听着吧!
黛安·克鲁格忘情而奔放,但与此同时,竟还奇异地带了点东方女性特有的羞涩与娇媚,到最后林见鹿爽过了,她瘫在床上,整个人一副去了半条命的模样,一双实在诱人的大长腿,让林见鹿忍不住起身前还又贪恋地摸了一把,而等她渐渐歇过来,又忍不住抱住林见鹿,在那里表达爱慕与崇拜,“林,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完美的男人!哦,上帝!我居然跟你上床了,上帝!这会是我一辈子的骄傲,林!你……真的真的完美!”
嗯,很不错的感受,尤其是,还验证了一点张爱嘉的话,其实欧美的娱乐圈、时尚圈,要走得远比港港和湾湾更远,这边打定主意要混娱乐圈的女孩子,都是非常非常乖觉的,在跟她们眼里的大人物睡觉时,她们并不会提什么爱不爱的。
她们似乎是很自觉地就知道,自己只是玩物。
并且甘之若饴。
甚至还不止甘之若饴,她们甚至窃喜,且感觉荣耀。
当林见鹿抽完一支烟,跟她随口聊了一阵子,感觉歇过来了,摸着她那双大长腿,又来了些兴致,把她摁下去的时候,她就连做服务的时候,感觉上都是显得异常欣喜的——看过来的眼神儿里,充满了讨好的意味。
给林见鹿的感觉,是他过去在那么多中国女孩儿、女人们身上,还从不曾见识过的……嗯,一种“我有主人了”一般的诡异的幸福感!
蛮新奇的体验。
…………
5月20日,又是商务包机,离开纽约,直飞洛杉矶。
其实纽约的工作后续还有,但也只能抽时间再过来办了,又或者,让张爱嘉跟那边交涉,让他们过来好莱坞拍。
《黑客帝国》要开机了。
接下来的四个月,林见鹿的大部分精力,都肯定要放在这部电影上。
当然,坐飞机的时间,林见鹿一贯喜欢拿来看文件。
嗯,都是何志谦和周锦云整理之后传真过来的,前者主要是港港那边自己手中一系列公司最近一周的动向、政策,当然也包括港港那边发生的一些经济、金融层面的大的事情汇总,后者则主要整理列表,汇报最近一周内自己的女人们都做了什么——小姨太过去试镜了,待了两天,周锦云说没用她忙什么,林清霞全程安排的,传真里还附了一张经过传真之后已经变得模糊不清的照片,只能粗略辨认,是林清霞、关芝琳、梁泳琪、周惠敏和周海美五个人,跟高媛媛正坐在一起吃饭,应该是当时顺便一起照了个相。
啧,办的不错,林太还是很会揣摩自己的心意的。
巩利的产检结果很好,她家里的麻将摊子上周没什么动静,周锦云最近每天都会过去陪她聊天,陪她下楼,去到海边散散步什么的。
上周四,张蔓玉主动联系了周锦云,说她想去巴黎住一段时间,但周锦云的汇报里说,她把张蔓玉劝住了,劝她就算要去,也要过几个月,确定孩子各方面都正常再过去,孕初期的旅途颠簸,不是闹着玩的,她同意了。
总之,一些闲散家务。
相比之下,何志谦传真过来的文件,就要厚了许多。
主要是附上了一份手写的信,来自永隆银行现任的一位非董事副总,他在信里强烈反对把永隆银行并入恒生银行管理,并且逻辑清晰地说了几点理由。
大约是何志谦之前在永隆银行工作时候的老同事吧,所以最终,他的这封信通过传真的方式,递到了自己手里——而且还是手写的,似乎在凸显着对方的诚意与郑重,倒是让林见鹿想起自己特意给领导亲笔写信的事情。
说的不是没道理。
第一,恒生银行的规模虽然更大,但经营情况却并不比永隆银行来的更好,可见永隆银行目前的困顿,并不来自经营能力。
第二,恒生银行虽然多年来一直坚持自主经营,但何家父子两个,并不能完全卡住汇丰银行往恒生银行那边掺沙子,而永隆银行却是多年来都绝对独立自主的华资银行,永隆银行的管理层,相比起恒生银行,反倒更值得信任。
第三,永隆银行是全牌照银行,一旦有了新的资金汇入、缓解当下困局,完全可以做到独立自主的发展,与恒生银行分庭抗礼,形成“两马相争”的竞争格局,如此反倒更容易因为良性竞争,使得两家都越变越好,而不至于因为把永隆银行归入到恒生银行的旗下,反倒平添内部倾轧。
嗯,潜台词很明显,虽然都是银行,但是大家原本就各自经营,以后也可以各自经营、内部竞争,完全不必归拢成一家——两家就算斗,却反倒更容易听话。
这很合林见鹿的心思。
那就不合并也好,都注入一部分资金,给两边托个底,然后同意两家搞一定程度的内部竞争,说实在的就是,万一恒生银行内部是烂的,关键时刻,永隆银行的管理层也能临时拉过来接手,反之亦然。
就这样。
签个字,原则上同意不再把永隆银行置入恒生银行旗下。
嗯,这人可以提拔下,看看能力再说。
这封亲笔信,代表的可并不只是一些意见而已,代表的其实更是一种投诚的、我在全心全意为了您考虑的站位!
能力问题嘛,在大的决策里,向来都是排在最多第二位的。
第一位的永远都是忠诚!
忽然对面座位上张爱嘉的手机响起来,她看了一眼,接通,然后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那里絮絮叨叨,似乎还有点激动,但张爱嘉现在的范儿很足,淡淡回应几句,很快就挂了电话,跟林见鹿说:“那位斯皮尔斯先生!”
顿了顿,她放下电话正要继续看文件,却又忽然抬起头来,“你觉得那个女孩儿,有唱歌的天赋?你听她唱过歌?”
林见鹿抬头,想了想,“不需要!而且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天赋,我只知道,我路过的时候,清楚地听到哥伦比亚那个制作部的经理,在表示看好布兰妮·斯皮尔斯,只是他们不愿意掏违约金,好像是30万米刀,那就试试嘛!”
张爱嘉耸肩,眼里满是狐疑。
林见鹿又笑,指着她,“又想胡说!你想想,我是什么人?歌手!我的影响力,注定了在音乐和唱片的圈子里,才是最大的!所以,你对外的时候,作为我的经纪人,你本来最大的影响力,也肯定是在唱片的圈子里。但这里是阿美利加,咱们的人脉都一般,甚至是很差,怎么把影响力变现,甚至说不定能把你的影响力搞得更大一点?推个新的歌手嘛!推的这个过程,人脉就打开了,就跟唱片界开始打的交道越来越多了!不红就拉倒,万一红了……你懂得!”
嗯,在此之前,张爱嘉已经把林见鹿亲笔签名的一份CD,给布兰妮·斯皮尔斯寄了过去,并且两天后就接到了同在纽约的杰米·斯皮尔斯的电话,联系上了,然后,只是简单的几句话,杰米·斯皮尔斯就跪了,“作为经纪人,你不如我!在唱片圈子里,你做不到的事情,我一句话就可以。”
于是,杰米·斯皮尔斯果断放弃了做自己女儿的经纪人,转而同意,把布兰妮·斯皮尔斯签到了张爱嘉的经纪公司旗下。
而紧接着,张爱嘉就主动联系布兰妮现在签约的Jive-Records唱片公司,作为经纪人,代表布兰妮出面聊合同和发唱片的事情——一听是林见鹿的经纪人现在接手了布兰妮的经纪约,那边马上惊动到了总经理的层级,约张爱嘉见了一面,回去之后就决定,马上开始给布兰妮·斯皮尔斯筹备新专辑!
据说来自东方的林很看好这个小姑娘,反正违约金也就30万米刀而已,你们不愿意给她做专辑,林很想自己开公司签下、并且包装和打造她!
于是,本来也绝非可有可无,只是暂时没轮到的布兰妮·斯皮尔斯,立刻开始拿到了Jive-Records唱片公司的全力以赴。
之于“大人物”来说,要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就是如此的简单。
接下来更有意思——如果布兰妮红了,那是林见鹿目光如炬、早有洞见,大家都要感激他,Jive-Records唱片公司也要庆幸,幸好当初没有选择放走,但要是没能红起来,那肯定是你们的制作不行,没找对路子!
总之,林见鹿是肯定不会落下丝毫埋怨的就是了。
而事实上,显然没有人会知道的是,林见鹿虽然确信小甜甜会红,但在他的模糊的印象里,这条红起来的道路,似乎也蛮复杂,所以他一来完全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真的操刀捧起小甜甜,二来实话说,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所以,他更愿意把这个顺水人情送给张爱嘉,壮大她作为经纪人的基本盘——不开玩笑,尽管上辈子到林见鹿长大、开始听歌、并且关注到大名鼎鼎的小甜甜的时候,她都已经被囚禁了,但她当年的热度,林见鹿依然颇有耳闻!搞好了,张爱嘉手握林见鹿外加小甜甜,那可就真是歌手经纪人里的顶儿了!
这次张爱嘉听懂了,也似乎是被说服了。
她缓缓点头,“有道理!那等你进了组,我还真是要再过来纽约,好好地见见这个女孩儿!”,又问:“你确定让她留在原唱片公司?不帮她换到哥伦比亚来?”
“当然不!”
林见鹿摸过她的烟来,点上,他现在号称不抽烟,但基本上一路靠蹭,想抽就抽,一副已经无所屌谓的姿态,“全部资源都砸在哥伦比亚,成了也不是咱们自己的,在哥伦比亚之外的唱片圈子混出头脸来,那就不止我,就连你,哥伦比亚都得敬上三分!将来一旦到了需要撕破脸的时候,他们就能多点顾忌!”
“再说了,人脉嘛!越宽越好!怎么宽?走出去嘛!”
张爱嘉缓缓点头,但是却又很快就抬头看向林见鹿,“不跟哥伦比亚续约了?”
林见鹿耸肩,冲她吐过来一口烟,张爱嘉却是躲也不躲,任由那烟把她的脑袋都给裹起来,然后就听林见鹿说:“可以续约,但必须随时有跳槽的权力!”
张爱嘉点头,不语。
外人不得而知,但事实上,林见鹿和张爱嘉两个人,却都是心里门儿清的,整个索尼北美的体系,虽然在扶桑人买到手里之后,其影响力和掌控力,已经大幅度下降,但这家集合了电影公司、唱片公司和CBS这家广播电视公司的超级传媒集团,依然像一柄大伞,在过去,就那么稳稳地罩在林见鹿的头顶,帮他遮住和拦截了不知道多少攻击——过去的一年里,林见鹿红成那样,全北美,乃至全球的各路媒体,那样连篇累牍的报道,却居然基本全是正面的!
港港可不是什么偏僻的犄角旮旯,且不说那边本身就媒体发达,更关键的是,港港虽处东亚,执行的却一贯都是与西方世界紧密连接的各种制度,如果不是索尼北美发挥他们的强大影响力,对全北美乃至全球的媒体,都有一种强大的威慑力,别的不好说,林见鹿在华语娱乐圈的那些绯闻八卦,早都被连根儿拔起的端到阿美利加来,供那些对他各种狂热的喜欢、追捧和好奇的歌迷享用了!
所以喽,迈克尔·杰克逊红成那样,他可以随便作都没关系,只要别老想着上位,那就是安全的,全世界到处都是对他的吹捧,他在各路媒体的嘴里、笔下,都快美好成天使模样了,可一旦他自己的版权公司成立,且有意地在疏远哥伦比亚唱片这边,马上,他的各种负面新闻就来了,而各路江湖人士一旦看到了他露出破绽,你瞧,像娈童案这种事情,也是一下子就蹦出来了——简直如附骨之疽一般缠着他,直到今日依然挣脱不得!
坦白讲,在林见鹿看来,如果这些破事儿刚一出来那时候,迈克尔·杰克逊发现应付不来,就果断低头、迅速重归索尼北美的庇护的话,虽然还是要一定程度的失血,但是到现在,应该早就没事儿了。
在阿美利加这边,一家庞大的全体系的传媒集团,对政商乃至民间各界的影响力,是大到超乎普通人的想象的!
他们能帮你摆平几乎一切事情——只要你身上有他们想要的利益!只要这份利益够大!
但是,很遗憾,迈克尔·杰克逊大概是不愿意屈服吧,也可能是他内心里认为以他自己的影响力和财富,是可以自己解决掉这些麻烦,从而真的独立出来的,所以,他非但不屈服,反而一直硬扛,顺便还把版权生意越做越好、越搞越大。
于是,后来他死了。
一个身价几十亿米刀的超级大富翁,一个在全球享有非凡影响力的超级巨星,说死就死了!
前车之鉴,殷殷在目啊!
林见鹿虽然经常自认不算聪明人,却还不至于蠢到连这点防备都没有——虽然现在谈跳槽还早得很,至少还有一张专辑呢,但他心里却始终觉得,我可以不跳槽,但我必须有跳槽的权力和能力!
…………
可能是这个话题多少有点沉重了,一时之间,张爱嘉陷入沉思,不愿说话,林见鹿也就只是安静地抽烟。
等他抽了半支,张爱嘉忽然探过身子来,把剩下的半支烟从他手里抢了下来,抽一口,倒是忽然笑起来,“对了,帮你咨询过了,十七岁不可以!在阿美利加也是未成年!而且她现在只有十六岁半,所以,要么你就再等一年半,我帮你看着,不让人喝了你的头道汤,要么,带她去法国,在法国,女孩儿15岁就可以结婚了。意大利14岁,巴西16岁,高丽国和扶桑,也是16岁!虽然她是阿美利加人,但就算有一天上了法庭,官司也还有的打!”
林见鹿无语,下一刻,冲她竖起了中指。
她却笑,“来呀!来草我!”
林见鹿哈哈大笑。
关系一旦融洽起来,她的胆子就好像是一下子又变大了。 《华娱的盛宴》-作者:刀一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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